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宅基地新政下,田园综合体的开发和盈利模式有哪

发布时间:2019-09-28 08:38
发布者:UCA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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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土地问题是“三农”发展的关键问题。2018一号文件部署,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、资格权、使用权“三权分置”,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。此次的宅基地改革,或可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,推动城乡双向流动,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动力。本文将结合案例,探讨在宅基地“三权分置”新政策下,田园综合体的开发模式及赢利点。
       一、宅基地“三权分置”政策解读
       1、宅基地使用现状及改革的意义
       2018年2月4日,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》(下文简称《意见》)作为“中央一号文件”正式对外公布。根据文件部署,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、资格权、使用权“三权分置”,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。宅基地关系到住有所居,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与获得感,因而此次宅基地“三权分置”的改革获得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。
       当前,我国农村宅基地的闲置率非常高,这是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,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就业生活所致的。以湖南农村为例,截至2017年5月湖南农村宅基地闲置大约在10%-20%之间,个别地方达到30%以上,许多村庄成了名副其实的“空心村”。此次宅基地改革,北京有猫云游科技有限公司认为,不但可以实现农村闲置宅基地的集约利用,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,推动城乡双向流动,还将有助于解决农村留守儿童、留守老人等一系列社会问题,有望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动力。
       2、宅基地改革的“红线”
       《意见》将宅基地的两权细化成了三权,即集体所有权不变,但农户的占有使用权,分解为资格权和使用权。同时,《意见》对宅基地“三权分置”的探索设定了红线: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,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,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,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。对此,中央农办主任韩俊发言,宅基地的“三权分置”不是让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置地,而是要使农民的闲置住房成为发展乡村旅游、养老等产业的载体。
       二、结合宅基地改革,田园综合体的三种开发模式及赢利点分析
       宅基地的“三权分置”很明确,宅基地的“所有权”归属于村集体,“资格权”归还于农民,而“使用权”开放,不再局限于分到宅基地的农民,可通过租赁、抵押和转卖,直接进入要素市场。北京有猫云游科技有限公司员认为,这里值得注意的是,目前农村宅基地的受让人仅限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组织成员。
       在宅基地改革的政策背景下,建立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是乡村振兴目标实现的最重要方式之一。建设资源内生+外来资本引入型的田园综合体项目,取当地村庄内部的土地、特色产业、民俗文化及人力等资源,引入外来资本对当地的资源进行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,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,推动城乡资源双向流动,让农村老百姓共享收益,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。
       以宅基地的获取方式划分,北京有猫云游科技有限公司认为,资源内生+外来资本引入型的田园综合体有以下三种开发模式:以运营民宿为主要赢利点的模式、以发展农产业为赢利点的模式、以打造生态庄园为赢利点的模式。
       1、以运营民宿为主要赢利点的模式
       我国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,且“一户一宅”,即一家农户只能使用一处宅基地。北京有猫云游科技有限公司认为,整合部分相邻农户的宅基地,可建立小型的以运营民宿为主的田园综合体。此类模式的田园综合体,主要选址在有特殊生态环境的村落,且当地的特色产业已较为成熟,文化独特质朴。村落可开发旅游短线,建设以旅游住宿、当地农业文化体验、特产销售为赢利点的田园综合体项目。
       2、以发展(高端)农产业为赢利点的模式
       当前,我国宅基地布局零碎分散、面积超标、建设品质低劣,不仅不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,而且增加了农村社会治理难度,严重影响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农村生态效益提升,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。
       宅基地新政中提出,跨区域的宅基地,可集合后变成一个集中面积,解决土地碎片化问题。碎片化的宅基地经过集中整合后,面积较大,可建立中大型的以养殖农产业为支撑的田园综合体。此类田园综合体项目,赢利模式主要有线下销售农产品,向高端超市及电商对口供应农产品、加工品,运营可供游客观赏的采摘园,开发文创或亲子活动等。
       以上就是田园综合体的开发和盈利模式了,感谢大家支持,敬请期待,下期更精彩!北京有猫云游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专注于微型住宿空间-微型办公空间产品设计·研发·销售的OEM供应商。希望通过产品为人们的“衣、食、住、行”提供更美好的体验为目的。